东县府办发〔2020〕54号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乡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东乡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东乡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临夏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东乡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3个专题实施方案、11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通过统筹推进新型应急管理体系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乡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方面存在差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以及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专业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3个专题和8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县委宣传部安排融媒体中心播出专题片公开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集中观看学习。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甘肃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乡镇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东乡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创新监管方式,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六是持续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全县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工作要求,全面对照梳理各项目标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按时限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抓好《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升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水平。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足额核定编制车辆和执法装备。(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园区办负责,以下均需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园区办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覆盖所有岗位和全部操作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强化管理考核,严格奖惩,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真正得到有效落实。强化企业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转变。建设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在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常识培训的基础上,围绕关键业务和不同岗位特点,不断拓宽教育培训的广度。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安全运行管理,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五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强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六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将安责险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专题。一是全力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确立安全第一的企业安全文化价值观,形成覆盖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的安全文化体系;充分利用“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开展,将“风险隐患大家防”融入活动内容,通过随手拍、举报、相互监督等形式,引导员工当安全生产“啄木鸟”;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约束作用,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强化示范引领,精准分类推进,2020年底前,指导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制定完善企业实施方案并全面实施。冶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出台本行业领域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召开现场培训会,全力推动本行业领域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2022年底,全县各类企业基本建成本质安全体系并持续完善。二是建设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广泛实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举办系列专题培训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坚持把“农民工培训成合格的产业工人”的理念,巩固深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秉承“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安全意识的提升带动全社会安全素质的提升”的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三是建立健全科学完备、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立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人人都是班组长”活动为载体,激发各层级各环节各岗位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你管我”为“我管我”和“我也管你”。四是建设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科学、合理选用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本质安全型设备设施,定期监(检)测检查关键设备、连续监(检)测检查仪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建设。五是建设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不断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深入推进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实施安全隐患双重交办双重督办,认真消除安全隐患。(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贯彻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把精神转化为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行动自觉,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推动学习贯彻不断深入。二是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提高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高后果区管控;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各环节监管责任落实。三是降低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加快安全设施升级改造,提高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全面推进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降低企业安全风险;推进本质安全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全部建成本质安全型企业。四是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提升企业专业化管理水平。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新的准入条件;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逐步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五是积极采取各项工作措施,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全面整顿安全生产秩序,积极采取鼓励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优化分级分类执法,加大信用约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六是多措并举,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加强在职专业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监管水平,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服务安全生产,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助力安全监管作用,逐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外包施工队伍监管,严禁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建立矿山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业知识要求高但专业人员少、安全督查检查频次高但专业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对安全基础较好、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推行承诺制,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对发生事故和风险大的,提高现场检查频次、精准检查;督促重点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提请关闭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非煤矿山。三是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推动地面生产生活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体系,开展从业人员以培代训工程,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突出顶板管理、提升运输、井下用电、动火作业、防治水等重点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环节,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五是持续从严打击矿山企业以包代管、不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无证上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结合为民办实事工作,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九小场所”、石油化工、物流仓储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达标活动,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组织领导,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火灾隐患。五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县统战、教育、民政、住建、文旅、卫健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持续深化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分阶段、分步骤完成各项建设任务,2022年底前全县火灾高风险场所、区域动态监测、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七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打造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和体系,2022年实现重点人群线上教育全覆盖。八是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加快推进重点火险乡镇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消除专业森林消防力量“空白点”,2022年底前人员、装备、营房全部达标,森林火灾扑救专业能力全面提升。(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立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综合运用信用甘肃、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严格查处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提高大中型客车结构强度,加强对老旧客车的重点监管,提高重载货车制动性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持续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四是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清理不合规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动态监管,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严格旅游客运监管,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规范长途客运安全监管,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加大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严厉打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GPS,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进一步提高工程运输车辆市场准入条件。六是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未安装或人为关闭动态监控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七是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深入实施“千灯万带”、 安全生命防护、干线公路灾害防治等工程,加快重点隐患路段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建立专家库,推动隐患排查专业化水平,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机制。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落实公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开展快递业安全综合整治,加强部门合作、资源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查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开展综合客运枢纽交通运营安全治理,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制或工作机制,统筹设置应急通道、应急隔离区以及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围绕“碰撞、风灾、火灾、超载、超速”等事故因素,对我县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治理;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建立健全非法采运案件相互移送制度,加强对“三无”采运砂船、装卸作业站点、码头的源头管理,改善砂石运输环境。四是加强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进一步落实码头渡口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建设,配足备齐应急、救生装备物资,切实提升码头渡口安全防护水平与能力。五是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加大邮政、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完善应急预案,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互联互通的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收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非法承包、非法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经济开发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实施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确保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合理规范经济开发区规划布局,严把项目准入关,合理布局区内企业,完善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严禁承接其他地区关闭退出的落后产能。三是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加强高风险区安全管控。深化整治冶金类和仓储物流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是夯实经济开发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经济开发区建设,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储备足够应急物资,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鉴定不明固体废物属性,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州生态环境东乡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强渣土、生活垃圾、污水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东乡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摸清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深入开展尘肺病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县应急管理局、州生态环境东乡分局、县卫健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文化旅游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修订应急预案建设,多频次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防止漏管失控。二是进一步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整治。选用正规的汽车公司,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加强旅游包车管理,加强出境旅游产品安全审查;科学评估景区内重点区域和瓶颈线路的瞬时最大承载量,健全完善客流预报预警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采取预约、分流、管控等多种方式调控人员数量,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督促文化经营单位和旅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游乐设施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维护,完善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提高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三是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杜绝无证上岗,配齐配强应急救援装备,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文旅局牵头,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重大道路(桥梁)工程安全整治。一是明确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各方的安全主体责任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并将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参建各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建设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认真开展考核,严格持证上岗。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制度,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逐步建立重大道路(桥梁)工程项目建设专家库,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聘请第三方专家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县交通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府层级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考核机制;着力推动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全面负责,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不断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建立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制,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二是不断强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充分运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大力开展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客运索道等重点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治理;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全员参与排查,落实隐患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加大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法依规查处特种设备事故。三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领域改革发展。依托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大数据分析应用水平;探索实施集“保险、维保、管理、监督”于一体的电梯“养老”综合保障体系;大力推进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分用途有序推进液化石油气瓶、车用气瓶、工业气瓶充装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四是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大力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和风险识别知识,强化安全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已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并与三年行动计划一并印发,教育、卫健、水务、工信、供电等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部门自行制定。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14个专项整治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单独指导、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学习其他地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经验,挖掘我县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有特色的工作做法,努力形成一批典型亮点。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于相应年度12月1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上报州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12月1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全面汇总评估,提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州安委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县安委会成立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三年行动工作办公室,明确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三年行动工作联络员,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按照省州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际,制定完善我县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支持,强化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与州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积极探索建设安全生产实训基地。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和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严格问效问责。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4.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8.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9.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0.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1.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2.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3.重大道路(桥梁)工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4.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文件下载:东县府办发[2020]54号关于印发《东乡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