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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0-01-05 浏览次数:8091

东县府发〔20201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春节临近,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州上统一部署,从2019年1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以下简称三类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三类车”载人行为,切实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减少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县公安交警部门和乡镇农村道路“两站一室”职能作用,严查严处“三类车”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遏制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确保“春节”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二、工作任务

按照州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各乡镇要紧盯辖区“三类车”违法载人行为,严查严处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报废车上路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消除源头隐患,全力打击县乡道路“三类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农村地区驾驶人安全行车意识。

1、做好“三类车”基础排查,持续开展源头隐患动态清零。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发挥乡镇“两站一室”、交警中队的职能作用,组织发动相关乡村工作人员,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动员,开展“三类车”安全隐患源头排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分类归属,实行销号式管理。

2、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局要加强警力投入,认真分析研判,科学部署警力,全面落实乡镇交警中队和“两站一室”在农村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上交通违法查处及劝导工作,做到每天有勤务、每天都上路,严查严处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报废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彻底消除“三类车”违法载人现象。对一经查出无证驾驶农用车、摩托车的驾驶人一律进行拘留,查出的非标电动车违法载人的一律进行查扣电动车,查出存在饮酒、醉酒驾驶行为的驾驶人一律进行行政、刑事拘留。

3、务求实效开展乡村交通安全宣传。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开展针对农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精心准备宣传素材,警醒提示农民群众改变违法陋习,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针对农民群众经常发生的无牌无证、酒后驾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开展宣传,对“三类车”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曝光,让群众知晓“违法成本”,明白厉害关系,自觉遵法守法。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想认识,严肃问责追责。“三类车”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州委决策部署、抓好全县农村道路事故预防工作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从即日起州上督导组将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各乡镇进行明查、暗访,发现仍存在“三类车”违法载人现象的乡镇部门、单位负责人启动约谈机制,“三类车”违法载人后造成交通事故的,将对各乡镇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各乡镇要针对“三类车”违法载人现象,立即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指施,依法履职尽责,加强统筹管理,采用交叉检查等方式,全力推动“三类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发挥机制优势,靠实乡镇责任。按照“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管理机制,各乡镇要充分调动乡镇交管站、交警中队作用,履行好乡镇党委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体系,真正把农村道路“三类车”违法载人查处工作抓在手上、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靠实道路交通安全各方责任。

三是着眼长远布局,做好工作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农村系于一半,农村稳则全县稳。近年来,县上着重于农村两站一室”、乡镇交警中队建设,初步做到了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县公安局、乡镇党委政府还要着眼长远布局,完善两站一室、乡镇交警中队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大农村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持续有效地发挥作用。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总结凝炼经验。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要关注专项整治的动态、效果,加强对下的督导检查,不光在节假日、重要节点下去检查,也要在平时调研所在辖区的交通秩序状况,及时安排部署,发挥乡村交管干部作用,让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地开展。要加强事故分析研判,总结凝炼出有自身特色的做法和经验,侧重“三类车”违法较多的重点区域、校园门口、临水临崖的山区、平交路口隐患较多的乡镇,有针对性的开展联合整治,形成精准打击“三类车”违法载人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将整治情况每天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喇少青13519000974,邮箱284542817@qq.com),由交安委办公室汇总后报州交安委,每周进行通报。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



解读链接:《关于开展“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政策解读


       文件下载:东县府办发[2020]1号关于开展“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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