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以下简称州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审核与发布程序,推进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州政府网站是我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的平台。各县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保障工作的责任意识与主动意识,要把信息保障工作作为一项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建立州政府网站资料保障和发布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
1、信息内容保障职责
州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政务工作动态、州政府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州直各有关单位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及其他需要在州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的信息。
政务工作动态:由县市政府办、州直各单位共同提供保障。
州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由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涉及栏目的各州直单位保障。
州直各有关单位需主动公开的信息:州直未建设网站的单位。
其他信息:州政府网站涉及其他栏目的责任单位。
2、信息公开发布流程
信息内容的公开发布包括报送、审核和发布三个环节,并遵循“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三个原则。
1、报送
各县市政府办、州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报送信息的方式为:本单位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用州政府网站管理机构分配的本单位信息报送人账号,登录州政府网站后台信息报送系统,在线报送。报送前需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传信息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经本单位盖章、审核人签字后方可报送。《审批表》及纸质文档需整理归档,保存期限为2年,州政府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按月向州政府办公室报送上报信息汇总表。
部门管理机构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统一在线报送。确需在州政府网站后台在线直接报送的部门管理机构,书面请示州政府办公室,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在线报送。
其他单位在州政府网站报送信息的方式为:填写《审批表》,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将《审批表》、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州政府信息中心统一发布。
2、审核
在州政府网站后台直接报送信息的单位,审核本单位报送信息的方式为:本单位指定的信息审核人员,用州政府网站管理机构分配的本单位信息审核人账号,登录州政府网站后台信息报送系统,在州政府网站后台在线审核。
3、发布
上传至州政府网站,并经有关审核人员审核无误的信息,由州政府网站负责人审阅,并同意公开发布后,由州政府网站管理人员公开发布。
由于各栏目信息内容保障工作不到位,导致州政府网站被国办或省政府通报,出现问题栏目的保障单位要承担主要责任。因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虚假、不宜公开、存在较大错误等原因引起的后果,该信息报送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报送和审核工作,人员若有变动,要及时报州政府办公室修改登记。
2、州直已建设网站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本部门网站的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公开各类需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涉及全州的重要公告、通知、公示、意见征集、在线调查等信息除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外,需同时报送至州政府网站同步发布。
3、州直未建设网站的单位,要在州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本单位需公开的信息。要制定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目录在州政府网站统一开设栏目,并及时报送涉及本单位保障栏目的信息,确保栏目更新时限符合国务院办公室有关政府网站监测检查标准的要求。
特此通知。
(本文有删减)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