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县府办函〔2021〕5号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东乡县妇女“两癌”免费
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2021年东乡县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2021年东乡县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妇女健康水平,根据《关于对全省20万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全县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以及未参加过2018-2020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妇女的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检查对象
采取自愿原则,对全县33—64岁城镇低收入妇女以及未参加过2018—2020年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所有接受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检查内容
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液基薄层细胞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和HPV检测、细胞学DNA检测。
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三、项目实施安排
2021年“两癌”筛查工作于3月初开始,到6月底完成,具体实施阶段按省州要求推进,按期完成。完成情况及时报县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检查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估实施效果,上报有关报告。
四、项目经费管理
妇女“两癌”检查费用按12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按照省州(市)县5:2:3的比例分担。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州(市)县落实配套资金后,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五、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确保顺利展开
县政府妇儿工委牵头负责全县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不定期对完成情况、资金使用、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整改不足和问题。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细化完善“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县妇联负责指导基层妇联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流程,确定检查计划,协调相关乡镇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接受检查;做好项目宣传和实施工作。县卫健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与技术管理工作,成立项目技术领导小组,人员由县妇幼保健院及所抽调的乡镇卫生院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两癌”检查质量及被检查人员的资料填写、保存及归档、做好资料保密、保护受检查者个人隐私等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质量
各乡镇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妇女在乡镇卫生院集中开展筛查。县妇幼保健院制定项目实施筛查流程。县妇联、卫健局、财政局要将完成检查人数、配套资金落实等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县政府妇儿工委,直至项目完成。
(三)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检查质量
县妇幼保健院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培训的技术操作规范和“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要求,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落实项目质控制度。县卫健局要将“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列入年度公共卫生考核内容,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评估,对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