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县府发〔2021〕92号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宋顺祖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接县委任字〔2021〕60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研究,决定
宋顺祖不再担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