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全面加强冬春救助资金监管。2月24日,由州纪委监委、州应急局、州财政局成立的督查组对我县2021-2022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先后深入县应急管理局,关卜乡政府、关卜岭村委会,河滩镇政府、韩杨村委会,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材料、会议纪要、工作流程佐证资料等形式,重点从冬春生活救助政策宣传落实是否到位、资金是否“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配是否合理,救助对象是否精准,发放时间是否及时,发放流程是否规范,发放数量及额度是否标准,台账资料是否完善,发放过程是否透明,资金使用监管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了督查检查,同时对国家和省上最新救助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指导。并在关卜岭村和韩杨村随机入户走访10户因灾受救助群众家中,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状况,核实受灾受损情况和“一卡通”资金到户信息。
督查组指出,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是“救灾款”,各级各部门一是要紧扣“自然灾害受灾”关键因素,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认定程序,切实做好救助人群摸排和认定工作,透明公开评议过程,及时公示拟救助名单,严禁优亲厚友;二是要细化优化救助标准,合理分配救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杜绝平均发放、挤占挪用;三是要加强冬春救助政策宣传,及时核对到户到账信息,将党和国家的温暖关怀传递到最需要的地方和群众手中。
县应急局相关人员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