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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乡县建立交通养护管理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0-05-14 浏览次数:1244

东县府办发〔202032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乡县建立交通养护管理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东乡县建立交通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3

 

东乡县建立交通养护管理长效机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有关意见,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理念,助推“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路长制覆盖全县所有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道路以及地方管养的省道。健全完善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确保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农村公路发展新格局。深入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靠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强化管养综合整治,切实提高农村公路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1.东乡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县上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宣传、公安(交警)、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务、林草、文旅、运管电信、移动、联通、电力等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农村公路路长制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交通局下设办公室,由交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设立农村公路路长及路长办公室

全县设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同时路长办公室,与县交通局合署办公乡镇设乡镇总路长,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设立乡镇总路长办公室,与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合署办公建制村设村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根据农村公路行政等级、里程、编号等逐路设立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路长,确保实现“一路一长”。

省道路长:辖区内由县级管理养护的过境省道由县级分管领导担任路长。

县道路长:一条县道由县交通局一名负责人担任路长。

乡道路长:一条乡道由一名乡镇负责人担任路长。

村道路长:一条村道由一名村干部担任路长。

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由乡镇通过申请公益性岗位配备农村公路养护员,薪酬每月1500元,每个村配备3名养护员,229个行政村共计687个养护员,路线长的村酌情增加。

为统筹兼顾,提高管理效率,实现路长制和河长制有机结合,沿河路段的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由该河段的河长担任路长,实行“一长双责”。

(二)工作职责

1.县级路长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主要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工作;协调处理“四好农村路”建设、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重大问题审定乡镇总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进行问责处理。

2.全县总路长及其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是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全县推行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管养以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县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全县总路长各项工作部署,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

3.乡镇总路长及其办公室职责

乡镇总路长主要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工作,协助县总路长并指导辖区内各村路长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交通执法部门做好路产路权保护工作。乡镇总路长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乡镇总路长各项工作部署,做好村级路长督导、考核工作

4.村级路长职责

村级路长主要负责建立村道管护群众组织,并做好村道的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县、乡镇总路长做好本村过境县道、乡道的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5.省、县、乡、村道路长职责

按照“一路一档”要求,负责对各自的责任道路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找准该路治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建立健全每条道路的管理档案。按照“一路一策”要求,根据管理档案,研究制定各自责任道路的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方案,确定治理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协调组织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有计划分步骤进行整治。  

6.农村公路养护人员职责

根据公路管理部门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要求,养护人员负责对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确保公路正常安全运行,达到如下要求:

1)及时清除路面堆积物,保证公路畅通;

2)修整路肩、边坡,清除路肩杂草、杂物;

3)及时清理桥面上的堆积物,保证桥涵完好;

4)及时疏通边沟,保持排水设施无淤塞,确保排水畅通;

5)因地制宜做好公路两旁行道树的绿化管护和栽植,确保行道树生长良好、美观、无病虫害;

6)经常上路巡查,及时阻止和举报在红线控制区内建房、挖掘和侵占公路等违法行为;

7)上路作业必须穿安全标志服,严格遵守养护作业规程,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8)加大对公路的管理力度,每月在本路段开展1次以上的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增加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9)每月上路天数必须达到15日以上,作业有工作日记并有养护小组长签字,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

10)遇到特殊情况时,要服从统一调遣和指挥,并完成工作任务。

7.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宣传部: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指导协调道路管理突发事件媒体报道、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和应对。

司法局负责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协调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养护维修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推进农村公路项目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大中修工程费用及监管统筹安排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资金。

自然资源局:配合公路、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砂、取土、取石采矿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县交通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承担全县总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将路长制工作纳入目标督查和考核内容,加强督查考核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严格落实货运装载源头治超管理制度,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协调相关部门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水务局:加强河道采砂企业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维修工程划定采砂区域。

林草中心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侧行道树的管理,对乱砍滥伐行道树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县文旅局: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具有地方特色的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监管,重点做好公路沿线马路场、路边摊点的管理工作,杜绝公路沿线乱摆乱卖、占路为现象。

乡镇:负责乡道、村道的养护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村道的日常管护。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农村公路中断或发现重大塌方和水毁造成安全隐患的,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上报情况,并第一时间组织抢修,设置路障、标识等防范措施,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电信、移动、联通、电力、融媒体等有关单位在公路两侧建设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需事先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严禁私自开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有路必管。大力推进全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100%。大力整治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同时,加大农村公路日常综合执法,及时检查、制止和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的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二)创新日常养护模式,实现有路必养。全面加强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落实养护责任和质量目标,根据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管理相关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护路员等综合性公益性岗位,吸纳农村贫困户、零就业、低保户等贫困家庭成员参与,帮助贫困群众提高收入。

(三)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四化目标”。一是强力推进规范化。要加快建立规范化农村公路养护组织体系、路政管理体系和养护生产组织体系。二是积极推进专业化。努力打造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养护化水平。三是扎实推进机械化。大力推广成熟的养护工程施工工艺和施工设备,通过机械化提升养护效率和质量。同时,鼓励推行冷再生、废弃混凝土再生利用技术,节约原材料,循环利用废料,保护环境,降低成本。四是稳步推进市场化。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政企共养等养护模式。

(四)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实现管养信息化。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全覆盖。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完成路况信息上报、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各级路长可随时掌握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隧涵构造物、交通安全设施、防排水设施和抢险、抢修、保畅工作。相关信息按照初报、续报、终报流程,由各级路长、专管员及社会公众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App等将道路病害上报到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员初步判断,分报县总路长办公室处理,实现县道、乡道、村道信息化处理分别在5个、10个、15个工作日完成,监控人员、各级路长均可通过信息化平台直接指导农村公路病害处治。

(五)切实保障公路安全,优化公路执法环境。加大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合作力度,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变自抓自管为多部门齐抓共管,切实做好路政执法及行政审批许可工作。

路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审批;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审批

3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审批

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

5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审批

6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

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四、管理流程及标准

(一)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巡查:各级路长要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乡镇、村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上报县总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转办相关责任单位。

督查:问题交办相关责任单位后,县总路长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报: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二)管理标准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除应达到各项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标准外,应达到以下标准。

1.养护及时。要按照固定周期及时进行日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保持路况质量良好。对出现的病害及时进行处治,防止因养护不及时造成病害扩大。

2.干净整洁。组织专职养护人员和受益群众,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要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职责及时通知管养单位处置。

3.安全有序。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水沟外沿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禁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4.美化绿化。加强公路两旁绿化,适时对行道树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至少修剪1次以上,确保生长良好。对沿线路段适宜地段结合地形地貌适当造景,进行美化。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路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路长制工作机构,研究细化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按照工作机构落实人员、靠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细化管理流程,把监督管理责任覆盖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每一个环节每一步骤。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路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导检查制度、问题督办制度、公示公告制度、考核验收制度,细化落实各部门职责,协调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考核问责。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

(五)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乡镇、各单位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工作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六)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护路爱路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管理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要在道路明显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道路名称、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限期督促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文件下载:东县府办发[2020]32号关于印发东乡县建立交通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5.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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