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东乡县达板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园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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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乡县达板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园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东乡县交通运输局 |
建设地点 | 东乡县达板镇 |
环评机构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由主体工程、附属工程、环保工程组成,本次设计道路共计7条,其中主干路4条,次干路3条。新建桥梁1座,桥梁跨越水体为布塄沟,布塄沟为干沟。新建小型过水盖板涵4座。总投资1699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1万元,占总投资的0.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必须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加强施工期大气扬尘管理,施工场地 周围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施工道路及时采取硬化、洒水防尘等措施,堆场和运输散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密闭。 (二)强化施工期噪声防治工作。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各项减缓措施,确保环境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三)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弃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应做到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堆放和丢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达板镇生活垃圾焚烧站焚烧处理。生活污水经沉淀用于泼洒降尘,不外排。 (四)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用于周边绿化或泼洒抑尘。 (五)工程建设中尽量减少生态面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破坏面进行生态修复,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二、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规范验收,验收结果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东乡分局。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建设内容、性质、规模、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改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与环评机构采取网上公示信息,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人群代表的意见。我局受理公告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