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东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组织检查,东乡族自治县张梅化药房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930-7121561
通讯地址:东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731400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2日
企业名称 | 认证范 围(经营方式) | 认证范 围(经营方式) | 经营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备注 |
东乡族自治县张梅化药房 | 零售 |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除疫苗)*** | 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教育局家属楼一楼商铺 | 张夫代 | 张建忠 | 张建忠 | 核发 |
特此公示
东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