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县发改〔2021〕60号
县农投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东乡县城南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东县农投发[2021]30号)已收悉。根据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元甘评字[2021]-8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可使东乡县拥有先进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将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使本地及周边地区的农产品交易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当地商品流通向大宗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也有利于国家对商品交易的引导、监督和管理。项目建成后可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产业发展问题,稳定增加群众收入,实现脱贫致富,有效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因此,项目是很有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东乡县城南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2102-622926-04-01-302395)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约16.8亩。新建钢筋混凝土排水明渠115m,新建钢筋混凝土排水暗涵 54m;新建消能井两座;新建检查井一座;新建挡土墙 A~B 段:挡土墙长度152m;新建挡土墙 C~D 段:挡土墙长度60m;新建停车场,拟定总面积11196.26 ㎡,其中停车场占8148.37㎡,道路占地面积3047.89㎡,拟定停车数量162 辆;新建护坡(二级路至停车场):护坡长度共278m。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96万元(其中劳务报酬168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申请2021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解决。
五、建设年限:2021年
六、建设地点:县城南区
七、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助于促进县城南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发展,拓宽搬迁群众的增收渠道,加快搬迁群众致富的步伐。
根据《国家和甘肃省招标条例》、州发改委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等单位选择和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的采购,要严格相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请据此开展该项目下一阶段相关前期工作,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完结前不得开工建设,并据此开展设计编制工作。在设计阶段,必须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细化项目投资,设计编制完成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认真履行项目基建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特此批复。
东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