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级别为副科级,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级别均为正股级。股室职责和干部岗位职责公示如下:
一、股室职责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涉税舆情、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制度规范;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和数字人事推行、日常管理;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2.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性税收政策落实;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3.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和进出口税收、国际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和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等工作;参与拟订和分配下达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风险管理、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4.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优惠政策;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5.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6.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地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出口退(免)税和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统筹和指导本地区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7.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8.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负责信息化立项和预算管理。
9.风险管理股。负责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制定的实施工作;负责上级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本地区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
10.财务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编报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项;拟订和落实年度采购计划;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
11.人事教育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本单位后备干部的管理、监督等工作;办理出国(境)政审事项。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落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本单位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12.机关党委。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13纪检组。党及纪检监察的工作机构整合后暂予保留,待下一步有关事项确定后另行明确。
(二)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3.属地税务分局3个。分别为:锁南税务分局、河滩税务分局、达板税务分局。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就近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