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东乡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全县范围内经营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410批次,农产品103批次,餐饮食品(含现制现售)111批次,餐饮具18批次,市州专项(普通食品和食盐)178批次,其中合格397批次,不合格13批次。
消费提醒:消费者应尽量到正规农贸市场或超市购买,并注意市场内有关农残、兽残检测的公示布告,食用前尽可能用食用小苏打浸泡半小时后再清洗食用。在食品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