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甘人社明电[2017]71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8]124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社会保险扶贫工作。通过对县扶贫、民政、残联、卫计等部门提供的贫困人口数据进行比对筛查后,我中心已对38719名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37083名建档立卡已标注脱贫人员,4798名农村一、二类低保代缴人员,291名五保户,3792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代缴人员和1349名计划生育“两证户”代缴人员,共计86032名贫困人员按最低缴费档次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进行了养老保险代缴,切实为我县贫困人员减轻了社会保险缴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