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县发改〔2021〕33号
县东沃农投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东乡族自治县藜麦加工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东县农投发[2021]25号)收悉。根据甘肃长源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审报告(长源咨询[2021]06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东乡族自治县藜麦加工产业园项目的实施能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紧紧围绕县上特色产业发展布局,通过对藜麦产业后续深加工,打造藜麦加工示范生产基地,将解决更多人能够就近、就地就业,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因此,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东乡族自治县藜麦加工产业园项目(2101-622926-04-01-698991)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67.58亩,总建筑面积28226平方米。建设藜麦加工车间3885平方米,1#深加工车间及成品库4476平方米,2#深加工车间及成品库4423平方米,卸粮棚99平方米,工作塔至藜麦加工车间栈桥27平方米,工作塔686平方米,立筒仓(钢板仓)2000吨(藜麦仓),门卫消控室96平方米,辅助用房(配电、消防泵房、发电机房、锅炉、机修)1900平方米,综合楼3482平方米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围墙、绿化、管网等设施。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456.8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0602.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27.77万元,预备费626.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石化援助资金解决12210.4万元,剩余1216.44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建设年限:2021-2022年
六、建设地点:达板镇舀水村
七、效益: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更多人能够就近、就地就业,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促进群众脱贫致富,推动和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根据《国家和甘肃省招标条例》、州发改委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等单位选择和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的采购,要严格相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请据此开展该项目下一阶段相关前期工作,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完结前不得开工建设,并据此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细化项目投资,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认真履行项目基建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特此批复。
东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