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乡县应急管理局在对企业开展服务指导时发现,多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甚至存在安全生产台账与企业实际情况“两张皮”现象。
检查中,该局执法人员询问企业主要负责人,你是否知道《安法》中规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的七项职责?有没有认真学习《安法》?得到的回答是“不清楚”“没看过”.....
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现象,该局执法人员说:“组织制定企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环节,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生命线”。
2021年9月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下一步,该局将对县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排查,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的企业,做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对不了解、不熟悉、不履行职责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进行惩戒,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