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东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组织检查,东乡族自治县爱源康大药房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930-7121561
通讯地址:东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编:731400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21日
企业名称 | 认证范 围(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经营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备注 |
东乡族自治县爱源康大药房 | 零售 |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物制品(除疫苗)*** | 东乡族自治县锁南镇锁南社区光明路19号1单元102室 | 马建梅 | 张耀强 | 张耀强 | 核发 |
东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