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激发我州中小微企业活力,促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优化营商环境
1、按照“非禁即入”要求,开展市场准入限制专项清理。一律取消歧视性附加条件和隐性条款,对民间投资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进入资源开发、交通、市政等领域,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严禁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实现企业持照即可经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最大便利。
2、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招投标、用地等方面,对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中小微企业参与招投标、土地竞拍等。
3、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优化企业登记注册、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天以内(其中:企业注册登记3天、公章刻制1天、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1天)。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取证时间压缩至平均7个工作日,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三分之一。
4、按规定需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仅审查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等方面内容,核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零审批”,企业只需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告知性备案。
5、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要求,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压缩环评审批时限,环评报告书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25和15个工作日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全面取消竣工环保验收,实施建设单位自主验收。
6、凡列入“最多跑一次”清单的涉企事项,需要进一步跟进的,由受理部门上门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受理、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等措施,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对符合我州产业发展定位的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转变服务方式,主动上门,跟踪服务,营造更具针对性和主动性的高效营商环境,要树立服务意识,与中小微企业建立紧密联系,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推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