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定,通过了《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项目计划》,安排资金879万元。现将该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监督电话:0930-7121771
东振领发〔202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项目计划》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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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振领发〔2021〕10号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项目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