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乡县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非法使用童工等法律法规,加强政府工程项目的审批和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监管力度,着力解决我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维护了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措施,着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始终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东乡县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和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东乡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和《东乡县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县人社、住建、等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对欠薪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收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全县19个政府工程累计收缴保证金872余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工程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保障了农民工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权利。
二是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农民工维权氛围。结合专项检查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宣传《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发放农民工维权宣传资料8000余份,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同时,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对劳动者投诉上访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做到接案一起、受理一起、办结一起,营造了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联合执法,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取得实效。为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县上成立了人社、发改、公安、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坚持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多形式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政府工程,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记入违法失信“黑名单”,实现源头治理、动态管理,着力规范政府工程用工行为,今年,东乡县政府工程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是积极预防,及时妥善处置群体事件。积极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格化,完善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政府工程的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工资拖欠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政府工程施工单位,及时发出预警,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政府工程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拖欠问题,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