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时节,东乡大地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阳光洒在每一个角落,一排排深蓝色的光伏面板矗立在群山中,格外耀眼,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鼓点更加激昂。
聚焦“”变劣势为优势”,东乡县因地制宜打造“阳光工程”,走出了一条“一次投资、循环发展、长期受益”的新路子。
东乡境内群山起伏,沟壑纵横,自然资源匮乏,“靠天吃饭”是东乡各族群众的真实写照。
如何变劣势为优势、促进群众早日脱贫致富?东乡在求变中寻找出路。
国家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让东乡找到了脱贫攻坚的新路径,给群众带来了巨大实惠,引发山乡巨变。
在东乡县大树乡乔鲁村光伏扶贫电站,一片片太阳能板矗立在绵延的丘之间,能源的“蓝海”给这片古老的土地增加了科技亮色。
随着总装机容量9.75兆瓦,占地约400多亩,总投资金额5200万元的东乡县大树乡乔鲁村光伏扶贫电站实现全容并网发电,年发电收益将达到1074万元,带动1950户的建档立卡户实现稳定增收。
虽然山大沟深,干旱少雨,但丰富的光照资源和广阔的山地条件,成了东乡推进光伏扶贫工程造福群众的优势。在政策机遇、技术条件都已具备的条件下,东乡县因地制宜,抢抓机遇,创新思路,扎实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将光伏扶贫作为推动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成果的“阳光工程”来抓,走出了一条“一次投资、循环发展、长期受益”的新路子,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
太阳的光芒把温暖带给大地并给予万物生命,也为开发新能源创造了契机。在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绿色能源的今天,光伏产业对强化生态环保、培育新兴产业、增加群众收入、加快脱贫致富具有重大意义,是典型的朝阳产业。
一座座光伏扶贫发电站在东乡县的建成,如同“旱遇甘露一般”滋润了这里的大地,也温暖了群众的心,拓宽了扶贫增收的路。
一子落而满盘活。光伏扶贫工程,成为东乡县助力脱贫攻坚的关键棋子。
对光伏产业的发展曙光和美好前景,东乡县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坚持集中与分散并重的原则,全力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县乡村三级联动,蹲点包抓促进度,全程跟进保质量,多元分配稳增收,按期全面完成了“十三五”光伏扶贫建设任务。
受县域地形条件限制,针对集中连片式光伏电站无法落地建设、交通运输不便、分散建设难度大、大量光伏电源接入就地无法消纳等问题,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十三五”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东乡县“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抽调县发改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了集中攻坚队,实行分片包抓和蹲点驻守责任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巡回督查、分管领导一线督战和攻坚队员一线蹲点,实行日通报、周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资金、用地、并网等困难问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日升日落,在工程推进过程中,东乡县严把工程质量关,优化施工力量,实行“三班倒”,昼夜连续奋战、压茬推进,采取“骡马队”、“人挑提扛”等方式托运建设物资及设备,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仅用44天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了16座电站、62.5兆瓦的“十三五”第二批追加光伏建设任务,创造出了“东乡速度”,保证了项目如期建成运行发挥预期效益。
“一子落而满盘活”,光伏扶贫工程,成为东乡县助力脱贫攻坚的关键棋子。如何精准落子?东乡县的答案藏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探索新型建设模式”的思路里。
光伏扶贫项目作为新兴产业,必须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最终赢得项目区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东乡县在项目实施前期,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制作展板、张贴标语、召开村民知情大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光伏扶贫项目,对群众讲政策、谈利弊、算收入,赢得了群众发自内心的支持,保证了项目顺利实施。积极借鉴全国光伏项目成熟地区先进经验,将部分适宜地区的光伏电站改为“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采取“棚顶太阳能发电、棚内发展农业生产”的新型发展模式,使光伏项目与现代农业有机结合,让农业种植和光伏科技完美融合,荒地上的蔬菜大棚既可以发展现代高效农业,还可以增加无污染、零排放的发电收益,土地资源得到了高效、立体化的增值利用,光伏发展和农业生产达到双赢,实现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统一”。既让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增收,又让贫困群众受益,从宏观上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造血”式扶贫。
工程惠民富民,发自群众内心的称赞便是对光伏扶贫的最好褒奖。
“我们村以前有多困难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没想到现在不仅不愁吃穿,在电站做零工一年还能拿到6000元左右的工资,真是太好!”光伏项目的落地,让贫困户马努如吉有了一个稳定的公益性岗位。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阳光还能发电,还能并网赚钱,增加群众的收入,这就应验了那句‘靠山吃山’古话呀!”站在光伏并网发电现场的唐汪镇白咀村群众唐国海激动地说。……发自群众内心的称赞,是对光伏扶贫工程的最好褒奖。
因地制宜想办法,靠着“太阳”谋发展,东乡县找到了正确的路子。正如东乡县供电部门负责人所说:“光伏发电是一项惠民工程,它能让我们山区的群众获得巨大收益。群众的生活会越过越好。”
光伏电站属于清洁能源的转化再利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三重”特征,光伏发电并全额上网,既能让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增收,又能让贫困群众受益,从宏观上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造血’式扶贫。
“十三五”期间,东乡县投资6.2亿元,实施光伏扶贫项目101.32兆瓦,新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35座,涉及全县12个乡镇,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村103个、贫困户20607户,实现了易地扶贫搬迁户、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全覆盖,预计年发电收入可达1.135亿元,可持续收益20年。
聚焦最大发挥光伏扶贫效益,东乡县全程跟进服务。针对光伏扶贫项目运行维护专业性较强的实际,在建设方免费运维期满后,采取“专业机构+贫困户”运营维护模式,最大限度保障光伏扶贫效益发挥。普通日常光伏维护工作,由运营公司负责招聘本地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业务知识培训,参与光伏组件清洗、场区环境维护等工作,进一步增加贫困户收入。
聚焦充分调动群众内生动力,东乡县实行多元化分配机制。先后研究制定了《东乡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收益监管办法》、《东乡族自治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方案》,建立“光伏扶贫+公益性岗位”收益分配模式,明确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全部归村集体经济,贫困户只享有收益权,无处置权,到户收益分配主要通过公益性劳动获取薪酬的方式兑现收益,兼顾特殊救济。
收益主体上,联村光伏电站受益对象为贫困村集体,村内光伏电站受益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用途上,资产收益在贫困户劳动报酬兑付后剩余收益资金全部归村集体使用,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奖励补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支出。分配方式上,按照“公正合理、公开透明、精准扶持、全程监管”的原则,村上建立考核小组,按先考核、后分配和多劳多得、多劳多奖的原则,对贫困户公益性劳动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确定公益性岗位劳动薪酬。薪酬标准上,不同岗位年劳动报酬根据劳动量的大小发放工资,农村道路维护员、农村垃圾清洁员、农村水管员不超过6000元,公共设施维护员、农村绿化员不超过3000元,交通安全协管员、治安管理员不超过2000元,其它岗位由村集体根据实际设置并确定劳动报酬。截止2020年2月,在国家补贴未全部到位的情况下,共发电1560万度,到位收益资金768.5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2239个,有效激发了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发展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太阳每天都会升起,小康的曙光就在眼前。
沐浴着太阳的温暖与光辉,在东乡,光伏扶贫工程成为脱贫攻坚搬不走的“阳光银行”,撤不走的“蓝色扶贫工作队”,成为真正助力脱贫攻坚的优质资产,点亮山区群众的小康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