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乡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采取新的有效举措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支持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联合执法,完善根治机制,推进制度落地,以更严态度、更实举措、更优作风,有效预防和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维护了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针对人员变动和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将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及时充实到领导小组,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和威慑力。下发了《东乡县加大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做好迎接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先后6次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会议,传达学习省政府唐仁健省长、州委郭鹤立书记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出的批示精神,听取主管部门、涉事单位化解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情况汇报,将这项工作抓实。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甘政发〔2006〕59号)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收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累计收缴保证金4881余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建设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坚持把宣传作为提高广大农民工就业维权意识的有效途径。年初,县上召开了县政府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2020年第一次调度会,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4个乡镇和重点企业深度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安排部署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提高主管单位、乡镇依法开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识。组织工作力量深入各乡镇,利用逢集日,在全县范围内通过现场讲解、新闻媒体传播、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知识,悬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张贴喷绘宣传栏325幅,向各项目单位、施工企业下发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620份。同时,在县广播电视台和多彩东乡等公众号、融媒体进行了积极宣传,引导督促施工单位依法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严格履行法定义务,规范用工行为,进一步提高了用工单位遵法守法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受到了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广泛好评。
三是强化信息录入,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县上把落实“陇明公”工资专属卡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组织县公安、人社、住建、劳监等部门,对各个在建项目、企业“陇明公”平台农民工录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劳动合同、工资保证金、考勤信息上传和项目人员银行卡绑定及工资发放情况,对凡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在建项目和企业,现场告知当事人依法依规设立农民工资专用账户,并督促按要求启用;协调县发改、住建部门对不按规定和要求启用的东乡县第三建筑公司降低了企业信誉等级;对已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在建项目、企业,及时协调县内各银行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的方式,绑定“陇明公”工资专属卡,提高农民工工资拨付速度和监管水平。截至目前,在“陇明公”平台注册登记项目60个,已录入相关农民工信息2744条,绑卡人数2318人,绑卡率84.5%。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当中。
四是狠抓执法检查,认真落实“五项制度”。为整顿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欠薪举报投诉及工程款问题,县上充分发挥成立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督查组作用,组织县人社、住建、交通、水电、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及全县范围内的小砖窑、小餐馆、小作坊等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合同履行、拖欠薪资、违法转包等行为进行整治,着力规范项目建设领域秩序。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隐患大排查,以在建项目为重点,县上组织人社、劳监等部门相继开展下基层活动,每月深入工地现场,宣传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督查“五项制度”落实、工地标准化建设和“八大类资料清单”落实情况,及时受理、接待农民工讨薪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是积极预防摸排,及时化解处置欠薪问题。我们在积极推动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的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工资拖欠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发出预警,下发整改通知,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拖欠问题。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及时召集约谈项目业主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积极对话沟通,及早启动预防化解工作,妥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今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省州县转办,督办、信访案件76件。截至目前,已受理16件,已结案16件(其中,移送公安司法机关4件),调解及工伤申请认定15件,为271余人追回工资422.3万余元;未立案调解解决147件,为605人追回工资939万余元,对用人单位下发整改指令书18份,并对劳资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确保不发生群体性稳定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