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关爱暖人心。12月11日上午,东乡县妇联举行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发放仪式,为27名“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每人发放了1万元救助金,受助贫困妇女及家属、县妇联全体干部职工共50余人参加。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是全国妇联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利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平台,动员社会力量筹集基金,为全国广大农村贫困“两癌”母亲设立的专项救助基金项目。此项目为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提供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旨在为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治疗提供帮助,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让她们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大家庭的关心和帮助,同时也为开展健康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仪式上,县妇联主席祁秀莉鼓励每位受助妇女要怀感恩之心,坚强乐观,勇敢自信,积极面对生活,勇于战胜病魔,把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化作战胜疾病的力量,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在全社会的共同关爱下,早日恢复健康,过上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近年来,东乡县妇联高度重视贫困妇女健康及救助工作,坚持把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作为惠及广大农村妇女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帮扶救助行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送到了贫困患病妇女身边。
温馨提示
(一)“两癌”救助基金申报条件:
1.户籍:农村户籍的宫颈癌、乳腺癌患者。
2.病情病种:患有宫颈癌IIB或IIB以上及浸润性乳腺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二)所需材料:
1.患者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病例首页及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
3.若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及低保户则提供乡镇、村出具的证明。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东乡县妇联办公室
电话 : 0930-7121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