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乡县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促进环保工作规范化的关键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健全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全力推进中央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期间交办我县的8件信访投诉案件已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临夏州19项整改问题清单中涉及我县的15项问题已整改到位12项,剩余的3项正在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有序推进;州整改办《抄告通知》中交办我县的11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到位8项,正在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县上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东乡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东乡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东乡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东乡县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方案》、《东乡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由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抓整改,对照问题抓整改,依法依规抓整改,扎实做好涉及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靠实工作责任。县上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相关会议,对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引发了《东乡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东乡县贯彻落实<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的实施意见》和《东乡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靠实了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对中央环保大督察转办我县的8个案件后续工作、反馈的15个问题和交办的11个问题及时认真研究,逐一逐项分解下达到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各牵头责任单位作为问题整改责任主体,把工作重心放到具体问题整改上,配合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负其责、立行立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足长远、健全机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措施清单,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问题整改。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县上以“明察暗访督查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列入重点督查范围,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信息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整改办公室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有效推进和督促了问题的整改落实。在督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和整改意见书,对拖延推诿、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严肃追责问责。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行按照有关程序进行了移交、查封、处罚等措施,对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进行严肃处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先后对涉事的6处采砂点7名负责人依据违法事实进行了10天的行政拘留,依法处罚罚金23.3741万元,2家砂场现移交法院进行依法处理;县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给予了党纪处分;对董岭乡祁家大桥附近农家院废水直排库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查处,形成了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