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东乡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规范管理为目标,严格政策标准和工作要求,成立车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东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步骤目标,完善措施机制,全面开展了信息核查、平台建设、车辆管理等工作,有序推进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截至目前,综合服务平台派出车辆12000辆次,单日派车最多达41辆次,平均每辆车每月出勤25天。
一是严格政策标准,全面登记核查。县上及时组织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国资局、编办等相关单位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为依据,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对全县参改单位的车辆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登记。经审核汇总,全县参改单位共计95个,实有223辆,已全部完成收回工作。同时,对人员及编制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登记,将公务员车补纳入财政预算,待核查确认公示后予以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保障,统筹调配使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对参改的223辆公车,除核准保留的67辆一般公务用车和66辆执法执勤用车外,其他参改车辆按照《东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车辆处置办法》,按程序进行登记造册、封存停驶和处置;由东乡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对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确保公务用车规范高效运行。
三是规范车辆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东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研究制定了《东乡县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东乡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办法》、《东乡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处置制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东乡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方案》等制度办法,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等制度,实行“用车单位申请、服务中心审核审批、调度室统一调派”的派车流程,保障了参改单位的正常公务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对平台40辆公车安装了OBD卫星定位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正在与省级平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尽快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车牌更换工作,坚决杜绝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