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生态环境脆弱,地形地貌复杂,地质条件以湿陷性黄土为主,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加之经济基础差,山区大部分群众建房多以当地黄土夯实建墙,抗灾能力弱。特别是近年来,受极端天气的影响,更进一步加剧了灾害发生的频度和广度,很多群众房屋基地发生坍塌、沉降,给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和威胁。为了有效降低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风险,东乡县积极创新思路,用足用活政策,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运作模式,启动实施以住房保险为主的“政府救助扶贫保险”项目,运用商业保险赔付机制,实现商业保险、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民政救助四位一体的救助格局,构建了前、中、后无缝对接的政府救助体系,筑牢了脱贫攻坚基础。
一是用足用活政策,开发扶贫保险项目。为切实解决因灾危房改造资金不足、群众自筹难度大的问题,探索城乡居民解决困难的途径,我们认真学习研究《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甘肃省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精神,经多次沟通衔接,县上与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平安东乡”保险业务合作协议,由人保财险公司开发“政府救助扶贫保险”项目,充分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及经济补偿作用,减少城乡居民所面临的风险。
二是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运作。在运作方式上,由县政府为全县所有城乡居民投保,当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及居民住宅突发火灾、自然灾害等无责任方或责任方无能力赔付的突发事件时,商业保险启动补偿机制,提高灾后补偿标准,降低受灾群众经济损失,提高全社会抵御公共突发灾害的能力。在理赔方式上,由受灾人向村委会上报,村委会报乡政府确认,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到受灾户定损后进行理赔。
三是政府补助为主,群众自筹为辅。2017年县上为全县城乡居民购买“一元民生”政府救助保险,全年保险公司向因自然灾害受损失的群众赔付救助款127.6万元。2018年县上为全县城乡居民购买“三元民生”政府救助保险,其中为“7.18”特大暴洪灾害住房受损群众赔付100万元。2019年县上为全县城乡居民购买了“三元民生”救助保险,其中为“7.28”汪集滑坡灾害住房受损群众赔付100万元。为了调动群众投保的积极性,提高理赔标准,从2019年10月份开始,县上将投保额提高到人均20元,居民住房受损最高可获赔15万元,有效防范化解因灾致贫风险,已赔付491户967.99万元。


